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发变组保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7-03-13
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0747
1. 招标条件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发变组改造项目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7号机发变组保护改造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
币5000万元;
(2) 投标人一般是生产厂家,如是品牌代理厂家需提供授权书,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继电保护产品或同类型产品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在自2013年以来发变组保护在600MW以上国内发电厂应用业绩应不小于10台单机配套发变组保护,且无不良运行记录;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