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永煤公司永城矿区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永煤公司永城矿区中长期防治水规划项目
二、招标范围
永城矿区中长期防治水规划主要含永煤集团在永城本部的五对生产矿井(即陈四楼煤矿、车集煤矿、城郊煤矿、新桥煤矿和顺和煤矿)。要求所编规划深度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并能指导永城矿区下一步的防治水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在人员、技术方面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具备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防治水同类报告编制合同2份。
3.4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以下资料原件(4.2项原件不做强制性要求),复印件留存。
4.1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3 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防治水同类报告编制合同2份。
4.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