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ZFW2017GJT02022
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综合说明
1. 项目名称:国网福建永春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工程设计费及预算费项目;
2. 项目批准文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闽电发展〔2017〕77号);
3. 项目概况:永春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工程设计预算费,物资仓库用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室内库房(700平方米),附属用房(100平方米);
4.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按项目报总价;
5. 结算方式:项目总价包干结算不调整;
6. 资质要求:
6.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6.2 应答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6.3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应承担过至少1个同类设计项目;
6.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应担任过一个同类工程的设计项目;
6.5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6.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6.7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异常情况;
6.8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9 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7.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8.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