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动力燃料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所需的水煤浆储罐拆除及附属设备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在此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标的提交密封投标。
一、 工程概括:
上海动力燃料有限公司水煤浆库区(下简称库区)位于闵行区临沧路50号,库区占地面积3000㎡,库区最大水煤浆储存量为10000t。出于环保要求,2014年水煤浆未被上海市作为清洁能源,并至2015年底上海水煤浆用户全部停止使用,使水煤浆销售逐渐萎缩,库区于2015年7月停运。库区停运时水煤浆储罐内有约2600t库存,经过一年的放置,水煤浆已全部沉淀板结。
二、 工程范围:
1、拆除卸浆码头和水煤浆库区所有设备:
1.1 卸浆码头卸浆设备 1套
1.2 3000m3水煤浆储罐 (Φ17600,h=13700) 2个
1.3 1500m3水煤浆储罐 (Φ13000,h=11500) 2个
1.4 200m3水煤中转储罐 1个
1.5 8m3水煤浆搅拌罐 1个
1.6 单螺杆泵 15台(该数量不准,以现场踏勘为准)
1.7 电子汽车衡 1台
1.8 地称 1台
2、拆除卸浆码头到水煤浆库区所有管道;
3、拆除水煤浆库区内所有管道,桥架;
4、拆除水煤浆库区内电气线路和配电柜;
5、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旧设备、废钢材的回收处理;
6、清除所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工业或建筑垃圾,外运进行固体废物处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5.近三年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
6.投标人必须在近2年内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将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3月14日起(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