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对项目煤粉锅炉系统生产管理运行劳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服务范围: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煤粉锅炉及其附属空压机、水处理、脱硫除尘、煤粉储运等设施生产管理运行劳务服务。
2.2 服务期限:三年(第二年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服务质量续签后续合同)。
3.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锅炉技术维护及劳务服务经营范围;
3.3投标人拟委派锅炉操作人员具有二类司炉证,锅炉化验工具有水处理化验证,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1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甲方考试合格后可上岗;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一份类似业绩合同,包括使用地点、用户名称及电话等;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