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松北区供水工程-水厂项目厂区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SG0101G17005 | 招标编码:CBL_20170313_192717075 |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哈尔滨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б깫���ѯ���� �� �� �� �� �� �� �� ����http://www.dlztb.com/��Ϊ��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101G17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松北区供水工程-水厂项目厂区内工艺管道工程" 已由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哈高开委发[2016]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松北区供水工程-水厂项目厂区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松北区科技创新城规划175路以北、212路以西、现状铁路以东的地块。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松北区供水工程-水厂项目厂区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7年04月15日- 2017年09月30日,共168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03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及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10年内(2007年03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水厂项目的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建设主体签署的竣(交)工验收报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3日至2017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携带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的以下20项材料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登记。
项目编号:SG0101G17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松北区供水工程-水厂项目厂区内工艺管道工程" 已由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哈高开委发[2016]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松北区供水工程-水厂项目厂区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松北区科技创新城规划175路以北、212路以西、现状铁路以东的地块。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松北区供水工程-水厂项目厂区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7年04月15日- 2017年09月30日,共168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03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及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10年内(2007年03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水厂项目的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建设主体签署的竣(交)工验收报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3日至2017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携带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的以下20项材料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登记。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