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CH2017-00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新鑫源仓储物流园仓储库建设项目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财字[2016]3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白城市洮北区新鑫源仓储流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公告人为白城市洮北区新鑫源仓储流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招标公告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公告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规模、结构类型、招标公告范围、标段划分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招标公告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新鑫源仓储物流园仓储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新鑫源仓储物流园仓储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1719.44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一层。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共一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生态新区东临长白路南临丽江路;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工期20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4-2016年)具有二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工程监理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4-2016年)具有二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须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和管理经验。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6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公告文件。
4.2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工程施工1000元,工程监理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