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调度综合大楼附属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已由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桂水电司【20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调度综合大楼附属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GXJYFC服字01号
建设地点:富川县富阳镇迎宾大道旁内
建设规模:新建两栋附属楼工程,其中一栋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三层,建筑面积2052平方米;一栋砖混结构,建筑层数三层,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两栋总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包含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经财政评审的施工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玖拾万捌仟壹佰柒拾柒元贰角陆分 (¥ 4908177.26 元)。
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80天(日历日)。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工作完毕之日止。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0 日至2017年02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