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2炉SCR脱硝更换催化剂特殊修理(催化剂采购)已由粤电集团批准建设实施,项目业主为招标人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1、#2炉SCR脱硝更换催化剂特殊修理(催化剂采购)。
2.2 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调顺路168号招标人厂区内。
2.3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1炉SCR脱硝更换催化剂特殊修理(催化剂采购) 技术条件书》及《#2炉SCR脱硝更换催化剂特殊修理(催化剂采购)技术条件书》。
2.4 招标范围:采购货物(物资)规格、数量、参数、技术要求、质量保证、保修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炉SCR脱硝更换催化剂特殊修理(催化剂采购)技术条件书》及《#2炉SCR脱硝更换催化剂特殊修理(催化剂采购)技术条件书》。
2.5 #1、#2炉SCR脱硝更换催化剂特殊修理(催化剂采购)招标为同一标段,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做两套投标文件。
2.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商时,须具备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是代理商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同样资质,必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投标的合法正式授权书。
(4)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催化剂),仅能制造商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20台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在投标时要求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版。
(7) 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开标时提交原件),该告知函在投标有效期内。
(8) 投标人应在2017年 3 月28日17:30前按《#1、#2炉SCR脱硝更换催化剂特殊修理(催化剂采购)技术条件书》的要求提供催化剂样品,并同时提供3.00万元检测费(发生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检测费以检测机构开具的投标人发票金额为准,若招标代理单位因代付检测费产生额外的税金及其他费用,也应计入检测费中,多还少补),检测费以对公转帐的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的帐户(同招标公告内容3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的帐户)。样品检测方式为盲检,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样品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内容5投标文件的递交。
(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形。
3.2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资质文件进行资格后审。投标申请人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只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的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不采用有限数量制。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 3 月 15 日9:00起至2017年 3 月 21 日17: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