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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石化操作管理推广项目[一期]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购置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石化操作管理推广项目[一期]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购置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招标公告招标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石化操作管理推广项目[一期]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购置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70320-3303-197-B1 招标编码:CBL_20170315_192799577
开标时间:2017-03-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武汉分部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投资金额:154万元

发布日期:2017年3月15日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委托,对招(2016-11-09)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操作管理推广项目[一期]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购置-公开招标所需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320-3303-197-B1

2.项目内容:招(2016-11-09)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操作管理推广项目[一期]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购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防爆手持智能终端HMPT-4G11/4G20 拓盛

72.00



包1-手持式智能终端设备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3月31日、武汉石化物资处厂库(内)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所供应设备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中所有技术要求。 2.设备不能满足智能巡检功能需求。 3.设备未达到EXIBTTCT4及以上防爆等级要求,防水等级未达到IP65级别以上防水防尘等级要求。 4.投标单位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 5.近三年内在石油炼化或化工行业内具有成功案例的项目不得少于2个。 6.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防爆手持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技术要求中,投标基本资格要求。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3月14日 16:00至2017年3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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