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山丹县市民大厅保洁保安服务托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交易编号:SDJYB170301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YJ201703-001
三、招标内容:山丹县市民大厅保洁保安服务托管(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肆仟元整(¥164000.00元)
五、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供应商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