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JS170015-18WZ-19W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95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项目涉及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站前工程第二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电力、信号设备)两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起自京沪高铁徐州东站,经睢宁、宿迁、泗阳、淮安、阜宁、建湖,终至新长铁路盐城站,线路全长313.7km。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限制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48个月。计划于2016年1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
2.2招标内容: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站前工程第二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电力、信号设备)三次招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压环网柜、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资格要求(DL-04、DL-05)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的认证;
3.3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在250km/h及以上新建铁路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彩色复印件),以及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4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彩色复印件);
3.5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以来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3.7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