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招标公告编码:CBL_20170313_32696345
招标公告代理: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告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项目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招标公告内容:门头沟区斋幽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条件本招标公告项目门头沟区斋幽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公告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本工程位于门头沟区斋幽路,斋幽路为市道,起点位于斋堂镇,终点位于市界。斋幽路沿线存在大量切坡路段,边坡坡度较大,最大高度达30-50m,陡峻异常,局部岩体破碎或为碎石土,常有零星碎石,危及道路安全。本工程涉及隐患点共15处,位于K6+185至K22+030路段,主要施工内容为清理浮石、修筑挡土墙、锚喷、主动防护网、刚性格栅网等。计划施工工期为2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3.2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公告文件。
4.3监理招标公告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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