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20170312084332748 | 招标编码:CBL_20170312_192697040 |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其他 |
重庆市南川区某项目室外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某项目室外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
1、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南神路南平工业园(请参标公司实地查看)。
2、工程概况:项目主体建筑结构施工中,现将进行厂区室外道路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包含五金仓库、食堂、住宅别墅样板房、2#配电房、气体值班室、公共厕所、化粪池、室外道路及排水沟、厂区围墙。具体详见图纸。
3、招标范围:
3.1、五金仓库、食堂、住宅别墅样板房土建工程。包含:图纸范围内土方、基础开挖、回填、基础浇筑、抗剪键槽预留、预埋螺栓预埋、养护、二次浇灌、室内地坪、散水、坡道等。
3.2、2#配电房、气体值班室、厕所、化粪池附属建筑、结构、安装以及内装修工程。包含:图纸范围内土方、基础开挖、回填、基础浇筑、抗剪键槽预留、预埋螺栓预埋、防雷接地、养护、二次浇灌、室内地坪、现浇楼层板、防水、保温、抹灰、顶棚、面砖、散水、坡道、厕所隔板、卫生洁具、地漏等(不含门窗、绿化工程)。按图施工,其中厕所、气体值班室水电按出墙2m报价。(公共厕所钢结构及屋面复合板、气体值班室及2#配电房主体钢结构安装部分单独分项报价)
3.3、厂区围墙及栏杆、室外道路工程。包含:图纸范围内土方、基础开挖、回填、基础浇筑、养护、二次浇灌、铁艺围栏、面砖、护坡、两侧排水沟、砌井、散水、坡道等土建工程。
3.4、钢结构预埋螺栓、钢构件及屋面复合板材料甲供。
二、投标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安装施工、提供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本项目施工相应资质;或具有一定实力的劳务施工队。施工中应服从招标人的施工安排及现场工程师的指挥合理施工,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并保证同其它工序的良好衔接及配合;装修材料必须经过招标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各类费用自理,充分考虑现场的各类不利风险,对工程所在地及其周边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并有责任获得一切必需的信息,并应对此承担其责任和风险。并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内容、市场行情、费用等进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工程量调整而造成的措施费用的变化风险,投标人在本次报价文件的综合单价中充分考虑,不再增加费用。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建设地点已达到施工标准,施工道路畅通,施工用电、用水招标方提供接驳点,施工单位自行接驳,水电费用及管线自理。
2、投标人报价应被视为完全熟悉、了解施工现场后的报价,并对报价的正确性、完整性是满意的。投标人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的错误、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招标人及设计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返工损失、工期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尽事宜,由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进行提出,否则,中标后一律由投标单位按图纸进行安装到位,造价不予增补。
3、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的调整及市场价格浮动等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以及风险费、劳动保险费等。投标方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和设计要求。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二年。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费用,招标人特别说明:因投标人在施工中增加或变更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招标人均不予增补;招标人只承担因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造价费用。
5、投标有效期30天。
四、报价方式: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方法:
1.1、投标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设计图纸要求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设计图纸范围实行总价包干。招标方按混凝土300元/立方、钢筋3300元/吨,以上主材固定含税单价定量提供,款项由招标方直接支付,自承包总价中扣除。其它材料由承包人负责。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2、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但并不限于:主材、辅材、配件费、运输费、机械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项目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检测费、技术试验费、专家论证费、成品保护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验收费、档案归档费、税金、管理费、水电费、市场风险等等所有风险、责任一切费用。
1.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投标单位应对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地质情况、周围环境进行调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综合单价的情况,结合市政、市容、环保、治安、安全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认为必须发生的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考虑在总价内。
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的施工范围、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在报价时,附清单的全费用单价组成明细,分别列出本工程所涉及各项目工程量及所需料、工、费预算清单(注明品牌、规格),形成各分类项目的组成明细,此项作为评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3、报价中措施费单列(如配合费、脚手架、食宿、竣工清理、垃圾清运、保洁等非实体工程量)一次性包死(含税),不再调整。垃圾须自行清运出施工地点,费用包含在措施费用中。措施费项目由投标方自行考虑周全并填报,如报价人未报,则视为已含在清单单价中。
4、投标书内须附零星用工单价(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不列数量,不计入总价,此单价为投标方进行报价,用于现场发生的零星签证,投标方不报零星用工单价的,视为投标方认可招标方在批复签证时所批复的用工单价合理,投标方不得再对批复的签证提出异议。
5、承包人应负责所有建筑安装材料检验费、技术措施费、三性检测等所有检验样品及检测费用(如发生)。费用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6、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及设计师、工程、技术部门的认可;个别材料确实采购困难,必须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实际施工时招标方有权更换品牌、规格,由施工单位按照招标人(甲方)确定的品牌、规格询价报价,报甲方核价签证。由此产生的与投标预算的差价在决算总价中进行材料补差。
7、所有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在工程上使用,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时,应允许复验。经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清退出场,其复验费用及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因设计和招标人原因变更的工程量及招标人其它规定,可另外调整。因设计或甲方提出变更部分按中标价格或经甲方批复的市场价格经甲方签证后按实调整。
五、工期及工程款支付方式:预计开工日期3月20日,施工工期暂定45日历天。按照完成招标范围内单项工程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问题返还。(所有款项支付无利息)每笔付款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备注:各家也可自行拟定付款方式用于开标商谈,但不得由此限制招标人权利。
六、投标答疑及开标时间:
1、投标答疑提交及截止:
2、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7日上午8 :3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7日上午8:30。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