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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永顺至吉首(简称“永吉”)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0]8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和湖南省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对湖南省永顺至吉首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第39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吉高速公路是湖南高速公路规划网“七纵九横”中第七纵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永顺海洛枢纽互通与张花高速和永龙高速相连,经芙蓉镇、罗依溪、古丈、至于吉首与包茂高速、吉茶高速对接,主线全长84.557公里,连接线全长19.191公里,是湘西北通往湖北的重要省际通道。
2.2 招标范围:对永吉高速公路K0+713-K85+247.613全线(含连接线)进行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第39标段)。主要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对永吉高速公路K0+713-K85+247.613全线(含连接线)进行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包括总体评价和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整改,并提交中期评价报告和最终评价报告等。
本次招标技术服务期计划服务期 7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近五年内(2012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9日)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1](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投本项目,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