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阳山县岭背镇洁优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就阳山县岭背镇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58-1700SZTCG00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疑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公司类型等开具发票及缴纳税费。
二、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不包括土地租赁、青苗赔偿、树林砍伐。
三、投标人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己设计方案优化本项目的光伏系统。
四、光伏电站首年发电量和平均年发电量不低于《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要求。
五、在满足逆变器MPPT效率的情况下,投标人可选用输入组串数更多的路数。
六、光伏电站整体质保不低于5年。
七、采购人确定基本施工道路。如影响施工车辆进出时,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修扩建基本施工道路。采购人负责解决基本施工道路的土地征租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等问题。
八、本项目的完工时间必须在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并网发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