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2017年西北部道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编号:LCGG-2017-8
招标编号:GC-2017-020
2.3工期:2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2.5工程概况:(1)长春大道西延,东起王相路西至红旗渠一干渠,道路全长4900米,宽36米;
(2)长安路北延,南起鲁班大道,北起盛唐大道,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全长2500米,规划宽度40米;
(3) 鼎鑫北路(薪水路-林丰铝电西墙)长690米,规划红线40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4)电厂东路(盛唐大道--电厂南路)厂820米,规划红线32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主营市政公用工程(营业执照和资质证首项均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 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下午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