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连云港白塔埠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救护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救护车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
救护车一台
说明: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范围内的项目全部投标,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投标。
2.4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货物交货期要求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经销商投标须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3所投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二类医疗器械;
3.5须提供底盘车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3.6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次中投标。
3.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名须知
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