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7CS008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范围:山海大道(含)以北,桂陵大道(不含)以东,起重工业园区经三路北延段,华豫大道及以东魏庄街道部分道路 ,清扫保洁面积共计2939863平方米(含绿化带果皮箱),中转站13座、地埋箱8个、公厕12座;
二标段范围:桂陵大道(含)以西,山海大道(含)以北,清扫保洁面积共计2463449平方米(含绿化带果皮箱),中转站10座、地埋箱5个、公厕10座;
三标段范围:山海大道(不含)以南 ,南蒲街道部分路段,园区部分路段,清扫保洁面积共计2385060平方米(含绿化带果皮箱),中转站5座、公厕5座;
五、采购项目预算: 一标段2006万元/年;二标段1661万元/年;三标段1261万元/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卫清扫范围或道路保洁经营范围;
7、供应商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9.供应商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若供应商是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只能选择报价高的标段成交;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8日--2017年04月01日,上午08:00-12:00 下午02:30-05: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