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2017-03-29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货地点: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2.3工期: 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5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或水利水电工程专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3.7项目负责人具有河道清淤施工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获取时间:2017年03月29日至2017年04月18日14时00分止。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