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高扬国际烟草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17~2017年以下包件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项目内容如下:
动力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拆除工程
2.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经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够签订独立合同;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6)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8)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1) 投标单位需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资质证书;
(12) 招标人保留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利。
3. 招标文件从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5日每天(公休日除外)9:00~16: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