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石屏县新城乡芭蕉箐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2016]33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由石屏县交通运输局以石交发[2017]17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境内。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石屏县新城乡马扒岭村委会芭蕉箐公路改造工程起于石屏县省道K55+750处,止于芭蕉箐村,全长2.213公里,公路等级为山岭重丘区四级,设计时速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4.5米,路面宽度4.2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预计总投资191万元。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个月。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谈要求竞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竞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贰级注册建造师(公路或市政)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的项目经理。
3.3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
3.4具有竞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竞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竞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竞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6按相关文件的规定,竞标人、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由竞标人自行查询,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原件查验。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