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设备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梨树县经济开发区梨十大街保洁服务
2、项目编号:HC-JLZB-2017-356
4、资质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五证合一具有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近三年同类业绩一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银行资信证明(具有资金证明);
(7)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具有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服务团队简历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
5、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