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博爱县财政局委托,就博爱县财政局选取县“五大工程”可研编制机构采购项目(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博爱县财政局选取县“五大工程”可研编制机构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二、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7] 39号
三、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选取旅游提升工程、电子商务提升工程、主导产业集聚群提升工程、专业市场和物流提升工程、现代化小城市提升工程“五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每项工程需选取编制机构三家(其中甲级机构至少一家)。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
第四标段:选取专业市场和物流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综合经济);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 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