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测站运行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测站运行费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28-86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2017016)
3、预算编号:18-17-z967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内容:测站运行费项目,水情遥测站点、国家基本测站点(15个)。(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西路260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245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45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30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