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试桩工程及高桩承台风机基础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1. 招标条件
本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桩工程及高桩承台风机基础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10226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工程合同项目为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试桩工程及高桩承台风机基础工程,主要包括:
1、2台高桩承台基础的施工(含钢管桩加工制作、沉桩施工、钢筋绑扎、混凝土承台浇筑、基础防腐施工、附属构件安装施工、J型管安装施工及海缆敷设的配合等)并满足风机吊装条件;
2、试验桩桩基高应变动测、静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轴向抗压、轴向抗拔、水平荷载、轴向反力系数、抗压桩侧摩阻力和端承力、闭塞效应、抗拔桩侧摩阻力和端承力、弯矩分布及m值);
3、提供试验报告及打桩分析报告成果;
4、试桩工作相关配套设施的配置,试桩全过程技术服务;施工期内施工许可手续、施工临时用海手续的办理及协助发包人取得其他合法性手续的办理。
5、试验完成后的平台拆除、防腐涂装修补及检验移交等内容。
2.2建设地点:东台市近海北条子泥
2.3计划工期:2017年6月15日开始海上沉桩作业,2017年8月15日提交正式试桩成果报告。
2.4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应符合业主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程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备一个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若确需将桩基检测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需具备住建部或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桩基检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近五年(2012年至今)至少有一个海上风电桩基检测业绩。
(5)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近三年内(2014年起至2016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同时,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1个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或类似项目业绩。
(7)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A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7年4月5日至 2017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5)购标审核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要求);
3、单位资质证书(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要求);
4、业绩证明材料(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要求);
5、分包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要求)(如有分包);
6、安全生产许可证(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要求);
7、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材料(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条要求);
8、三体系证明材料(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7条要求)。
上述除(1)须提供原件外,其它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非)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5. 现场踏勘
5.1 投标人应对工程项目现场实施踏勘,以获取投标人所需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订合同的所有文件材料。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实施踏勘。如投标人及其代表在实施踏勘时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4月12日上午10:00时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 26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8105334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