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南西幼儿园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2017年静安区南西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南西幼儿园,招标编号:SHXM-05-20170317-8101,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7年静安区南西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保安服务许可证》;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静安区南西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5-20170317-81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6-61020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保安队伍一支 服务期1年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合同约定
6、交付日期: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639600(国库资金:6396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02 10:00:00截止,登录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提供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法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 5、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 6、出具《上海市保安服务许可证》。注:以上材料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9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09 09:00。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8105334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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