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04-03005
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井冈山电厂一期机组烟气脱硝出口CEMS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华能井冈山电厂一期机组烟气脱硝出口CEMS分析仪采购
1.2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肖家垄
1.3工程概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范围为华能井冈山电厂一期机组烟气脱硝出口CEMS分析仪采购招标。
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整个系统中的设备及部件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14年6月之前。
3.2业绩要求:近3年来至少3台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超净脱硝CMES仪表改造业绩,必须是电厂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商授权(原件备查),且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如是进口产品则必须提供报关单(原件备查)。
3.4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4月12日9:00起至2017年04月16日17:00止,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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