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阳春热电联产项目过渡性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广州发展阳春热电联产项目过渡性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PC总承包
二、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春市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及管网沿线区域。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燃煤供热项目,占地面积23333m2。锅炉采用层燃链条蒸汽锅炉,总容量为2×35t/h;热网长度约12.4km,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供热设计温度 300℃,设计压力 1.6MPa。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
广州发展阳春热电联产项目过渡性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红线范围内整体工程及厂区外供热管网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包装、运输、保险、仓储、装卸及场内二次运输、就位)、建筑安装工程。具体详见第二册技术分册及第三册附件分册。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二级及以上许可证。
③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GB2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具有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独立完成且已经投运质量合格的1台及以上容量不低于35t/h锅炉建筑及安装工程承包业绩。建筑专业工程或安装专业工程业绩可以是不同项目,但要求提供的业绩至少包含1台容量不低于35t/h锅炉建筑专业工程和1台容量不低于35t/h锅炉安装工程专业工程。
注:以上由业主直接发包的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包含签字盖章页、范围以及项目概括的页)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分包合同(包含签字盖章页、范围以及项目概括的页)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8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4月19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4月25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上午:9:30— 11:30,下午:2:00 —4: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招标文件发售金额:投标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委托代表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