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卷烟材料厂班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陕西省卷烟材料厂,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陕西省卷烟材料厂班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等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 日至2017年 6 月 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