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次物资为郑州管廊二标段,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管廊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本次招标的大宗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表1:投标物资一览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郑州管廊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二标段)包括仓储二街(机场南路~新G107)地下综合管廊。仓储二街地下综合管廊全长约2.79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七种管道布置于综合管廊内,雨水不考虑纳入综合管廊内。
2.2主要工程数量
综合管廊共计2808米,监控中心一栋。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详见附表1:(投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及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3.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函。
3. 4抗震支架的供应商要求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PVC板的供应商要求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备近三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提供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且应用效果良好的证明文件,并无不良记录的发生。
3. 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7其他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8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3.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