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崇信县2017年崇信至大湾岭公路路网改善工程施工图已经平凉市交通运输局以平交复﹝2017﹞98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崇信县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崇信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崇信县2017年崇信至大湾岭公路路网改善工程
2. 建设地点:主线1( K0+000-K11+200 ) 段起点位于崇信县一中门口与S304线相接,途经薛家湾,终点位于平头沟村鼻梁山大桥南;主线2( K20+000-K37+000 )段起点位于黄花乡黄花塬村,支线起点与主线K25+100处相接,终点位于高年村。
3. 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2条主线和1条支线,其中两条主线全长26.12公里,支线全长3.88公里。采用三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受限路段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洪水频率1/25。K0+000-K8+414段,路基路面同宽8-12米;K8+414- K11+200段,路基路面同宽15米,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K20+000- K37+000段,路基路面同宽8米;ZK0+000- ZK3+880段,路基路面同宽7.5米。
路面结构:K0+000-K8+414段采用3.5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13)+5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20)+20厘米厚贫混凝土;K8+414-K11+200 段采用3.5 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13)+5 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20)+20 厘米5% 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厚(3.5%)水泥稳定碎石+15 厘米厚砂砾;K20+000-K37+000段采用5 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16)+20 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 20 厘米厚(3.5%)水泥石灰掺配30%碎石冷再生;ZK0+000-ZK3+880段采用5 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16)+20 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 20 厘米厚(3.5%)水泥石灰掺配30%碎石冷再生。主要工程内容有土方工程、沥青砼面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石灰掺配30%碎石冷再生工程、砂砾垫层等,设置各类标志牌、减速带、里程碑、百米桩、防撞墙、道口标注、路面标线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 项目概(预)算:项目预算总投资为人民币7579.64万元。
5. 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7年6月27日,竣工日期:2017年12月23日)。
8.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甲级)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 工能力。
2. 建造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 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6月8日23时59分59秒(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