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青海旅投天空之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青海茶卡盐湖光影小镇项目(一期)地勘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已由乌兰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局(以乌经发备字[2017]21号文)批准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海茶卡盐湖光影小镇项目(一期)地勘。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乌兰县茶卡镇。一期项目占地面积约800亩。
2.3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自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标段投标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地勘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18:00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