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宣州区东部片区水生态综合整治项目2017(监理)-02-2标段(二次)(项目编号:XZQ-GC-GK-2017-112)招标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州区水东镇重点项目指挥部。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东部片区水生态综合整治项目2017(监理)-02-2标段(二次)(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水东老街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监理。具体概况为:1、老街主入口广场、老街内4个节点改造工程监理;2、街景立面改造及衔接路段地面改造工程监理;3、水东教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约3200万元。
2、招标范围:工程监理。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设施工全过程工程监理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开工准备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图纸会审、招投标、施工、质量保修期和审计过程服务期各阶段监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质量控制目标: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5、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保修期和审计结束全过程服务期限。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项目招标控制价 (最高监理费率):1.80%。(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提交近5年内单个合同价格不少于500万元的古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一个(近5年指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不能反映评审内容中相关评审指标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计算年限。)。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两个以上工程总监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拟派的总监年龄超过60周岁【不得超过62周岁】,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但应提供其退休证明和返聘劳动合同,其注册执业证书反映的工作单位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