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桓台县涝淄河治理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许字[2016]90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桓台县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治理示范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涝淄河进行清淤疏浚,以及对岸坡坍塌的险工段进行护砌。结合实际现状对部分河段进行道路硬化。
涝淄河清淤疏浚总长度 7.56km,河道桩号 0+000(县界)至 7+557(涝淄河入乌河处);岸坡整治长度 15.12km,其中植物护岸长度 14.97km,挡墙护岸长度 0.15km(4+820~4+970 左岸);沥青道路长度 5.60km(左岸 2.9km ,桩号 0+000~1+200,3+250~4+950;右岸 2.7km ,桩号1+200~3+250,桩号 5+000~5+650)。
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对山东省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桓台县涝淄河治理工程(不含水保和环保)初设批复内容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于2017年6月12日~6月16日(每天8:30~11:30,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