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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航空路+火箭路+浙江路跨火箭路立交桥PPP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1. 采购条件十堰市航空路+火箭路+浙江路跨火箭路立交桥PPP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十堰市人民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1. 采购条件

十堰市航空路+火箭路+浙江路跨火箭路立交桥PPP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十堰市人民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并授权 十
 
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下称“住建委”) 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本项目实施
 
方案已报市政府评审并通过,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简介
2.1 项目名称:十堰市航空路+火箭路+浙江路跨火箭路立交桥PPP项目
2.2 项目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2.3 项目概况:
(1)航空路中段
起点接林荫大道与机场路立交桥,终点接机场路东路。全长6725米。按照城市规划主干道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
 
、路面、人行道、道路排水、交叉口、路灯、绿化、交通设施、道路附属设施等工程。
(2)火箭路
起点接北京北路转盘,终点接林荫大道,途经火箭路、京东路延长线、浙江路,为南-北走向。全长5415米。按照城市规划主干道标准建设,道
 
路红线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道路排水、交叉口、路灯、绿化、交通设施、道路附属设施等工程。
(3)浙江路跨火箭路立交桥
起点接幸福路,终点接昆仑燃气站,属于桥梁建设,主体桥梁长210米,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基础、桥墩、桥面、桥栏杆、路灯、
 
交通设施、桥梁附属设施等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以政府审定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4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62158.64万元,以十堰市审计局确认的本项目决算金额为准。项目的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通过
 
融资渠道解决。
2.5 项目进展:项目已完成立项,已取得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批复等。
3. PPP运作方式
3.1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人。
3.2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3.3合作方式:项目拟采用PPP+EPC模式实施,由中标申请人与十堰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
 
公司对项目范围内的路桥设计、修建及后续管养服务。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设施无偿移交给十堰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
3.4项目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设立在十堰市,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与建投公司共同组建。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的股权比例为95%
 
:5%。
3.5投资回报机制:
项目拟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机构即市住建委负责对项目公司进行可用性绩效考核和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十
 
堰市财政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项目付费机制中设置政府付费调节方式,具体调节方式以PPP项目合同中
 
约定为准。
上述事项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设定为准。
4. 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4.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 6 日至2017年6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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