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西周河公园(新安路—青龙路段)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划总长度为1200米,其中顺河西路以东沿河约50米,顺河东路以西沿河约20米。工程绿化总面积约90000㎡,包括垃圾填埋、土方购置、苗木种植。总投资约为2405194元。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新甫社区(新安路—青龙路段)西周河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不划分标段。
2.6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投标的企业需具备近三年完成1项2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近三年完成1项2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