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虾坝河、姚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及金融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虾坝河、姚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昆建发〔2015〕4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市官渡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虾坝河、姚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河道总长度为4.35公里,其中:虾坝河起点为规划小清河与虾坝河分叉口,终点为滇池入湖口,整治河道长2.71公里;姚安河范围为螺蜂堆村东南侧50米规划路至滇池入湖口,整治河道长1.64公里。项目投融资规模约72000万元。
2.2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4主要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过程造价核算、成本管理控制、投融资顾问、经济评价、建设资金监管、控制和化解项目债务风险并设定绩效评价、提供年度金融信息统计和工程信息咨询等,并提供成果报告。
2.5服务周期:按照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企业,同时具备金融机构银行或由主体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银行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含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3.2投标人2013年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融资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3年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融资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应熟悉政府和银行的相关政策,在项目咨询策划、报告编制、融资贷款政策、融资全程咨询服务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6-06 15:12 至 2017-06-13 2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