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阳谷县贫困村饮水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CGCCG-2017-432
三、采购项目情况:
标段 内容 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一 采购标:PE管材购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产品具有国家专业节水机构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定的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0.58
标段二 工程施工标: 利用结余资金对金斗营部分主管网、东金一、东金二、西金村内部分管网、阀井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3.52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6日上午8:30至2017年6月12日的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