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泸西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存量(房产)数据整合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泸西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泸西县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泸西县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YNGS[2017]-6-1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内容:泸西县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入库。(1)泸西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数据整合入库:数据整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核心,要按照“完整、一致、规范”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核心,以宗地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开展数据整合和数据库建设,最终形成空间参考一致、数据关联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合实际,采用分步整合模式,即根据登记需求,分阶段对所有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关联整合,将整合完善的数据分步迁移到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2)泸西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数据库更新维护与登记技术服务:按照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申请一受理(扫描、初审)一审核一登薄一缮证一归档。结合泸西县实际,遵循依法合规、便民高效、连续稳定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各类型不动产登记的业务流程,提供登记技术服务;根据《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3)对泸西县原地籍档案进行梳理: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房地)数据整合效率,数据整合技术服务单位需对泸西县原地籍档案进行梳理。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周期要求:必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按质、按量完成。
2.7质量要求:满足《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按照完成整合汇交工作,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2.8采购预算价:约1700万元整(大写:壹仟柒佰万元整)。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和年检合格的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证书,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3.3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许可范围:涉密测绘成果处理、加工);
3.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软硬件条件;
3.5有完善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土地确权登记项目或不动产登记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甲方开具的相关项目证明);
3.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量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注册测绘师且同时具备测量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3.8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公告截止时间止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3.10财务状况: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与本项目代理机构联系投标报名事宜,时间为:2017年 6月6 日至2017年 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