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古城区行政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古城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拍卖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古交易JZ2017—007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2项目名称:古城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拍卖机构采购;
2.3服务内容:车辆拍卖,对约280辆指定公务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及相关服务;
2.4拍卖佣金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成交价款的4%;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次公车改革处置完毕;
2.6本谈判项目只设一合同包。
3、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3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提供近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6须具有1名以上(含1名)注册拍卖师,提供相关证书;
3.7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8须在丽江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提供车辆集中停放展示及后期移交的场所;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