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部3条河涌(莲塘布河、冷水坑河、河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市发改﹝2017﹞80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南部3条河涌(莲塘布河、冷水坑河、河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2
建设
1.3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1.4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一)水利部分:①莲塘布河河道治理总长9.2
km,建排水涵28座;②冷水坑河综合整治河道长2.17
km;新建河道岸坡长度2.8 km,新建穿堤涵管4处,穿堤箱涵1处,桥涵1座,③河桥水河道整治长4.22
km,涉及水环境综合整治长度为2.83 km,兴建河道堤防长度1.8
km, 穿堤涵管2处 。(二)市政部分:①莲塘布河建截污干管DN500mm~DN630mm共计2.8km,桥梁拆除重建桥梁5座,防汛道路总长6.0km,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宽度4m,两侧种植绿化,沿河设置路灯等照明设施;②冷水坑河建截污干管DN400mm~DN1400mm共计4700m,倒虹吸2座,跌水井1座,检查井56座,截流井13座,预留井14座,拆除重建红光桥,新建企岭桥;③河桥水河建污水干管3030m,倒虹吸3座,检测井84座,截流井10座,预留井16座,拆除重建邱屋桥1座。(三)景观部分:①莲塘布河新建管理服务用房、景观构筑物、园路铺装、停车场、景观小品、园林绿化、监控、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等,景观建设总面积19公顷;②冷水坑河新建管理服务用房、景观构筑物、园路铺装、停车场、景观小品、园林绿化、监控、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等,景观建设总面积16.4公顷;③河桥水河新建管理服务用房、景观构筑物、园路铺装、停车场、景观小品、园林绿化、监控、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等,景观建设总面积13.6公顷。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工程等级和标准:该工程等级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治涝标准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1天排干设计。
1.6
工程造价: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约7.4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69亿元。
1.7 工程建设周期:工期暂定为24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1.8 招标范围及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与招标人要求为准)。
1.9
质量要求:合格。
1.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以水利监理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2.1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2.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总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选);
2.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2名: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1名,资格专业为水工建筑;
(2)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
2.4 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
(1) 水利企业和拟派人员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gcjs.gdwater.gov.cn/gdccis/)的“通知公告栏”最近一期发布的“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通过终审企业情况公布”中通过终审的证明(网页截图)。
(2)市政企业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信息且拟派人员须为对应岗位的人员。
2.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
2.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3、报名资料
3.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3.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已办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且需同时授权牵头人的交易员经办本项目招标事宜);
3.4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总监岗位证书复印件;
3.5拟派驻本项目水利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6拟派驻本项目市政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7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复印件);
3.8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截图;
3.9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0投标人(如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3.1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身份证除外)。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费用应于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现场缴纳,未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3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本招标公告在(http://www.dlztb.cn)、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和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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