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空港1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市空港委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广州国际白云机场航站楼至空港经济区公交线路的开行工作,项目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就空港1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一)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空港1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招标。
(二)招标内容:首末站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33号门的公交环线经营权。
(三)经营期限:8年。
(四)项目性质:公共汽车线路运营。
(五)标的设置:本项目共设1个标的,具体经行路段、停靠站点、运营时段等线路规划方案如下表:
首末站 |
行向 |
经行路段 |
停靠站点(暂定) |
线路长度 (公里) |
服务
标准 |
配置运力(辆) |
航站楼33号门 |
环线 |
空港三路→空港横三路→空港横一路→空港四路→空港横一路→空港二路→空港横二路→空港五路→空港横二路→西南区污水厂→空港六路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旁→空港六路白云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旁→北区7号道口旁→北区8号道口旁→北区9号道口旁→北区K110变电站旁→空港大道北区出入口旁→空港大道九一村旁→空港大道九一村旁→机场大道机场国际公寓旁→空港大道三风村旁→空港大道北出入口(国际物流区)旁→空港九路一号货站旁→空港九路机场物流入口旁→空港九路南航货站入口 |
1号航站楼33号门-中南局→南航明珠→南航信息楼→污水处理厂(不进污水厂-即马路保安亭处)→南联→汉莎→国航→旅客公司→动力场道部→员工中心→南出口(同油库站点合并)→口岸综合楼→空港委→地勤→信息大楼→36号门→南航机务工程部站→GAMECO机库站→民航技术学院站→北区变电站→北出口站→九一村1站→九一村2站→机场国际公寓站→三凤村站→国际物流站→国际1号货站(原跨境电商站)→白云物流站→南航货站-1号航站楼33号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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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4:10-22:00时,5-10分钟一班、22:15-4:00时,15-30分钟一班; 周六日及节假日;4:00-00:00时,10-15分钟一班,00:30-3:30时,30分钟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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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不少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车辆购置金,须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前1个月内或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4.具有合理的、可行的线路运营方案。
5.具有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制度及承诺招聘与配置运力相应数量的驾驶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1.联合体投标。
2.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投标人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投标的。
(三)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备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三楼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一)《投标承诺响应表》原件一式二份(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前1个月内或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五)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
(六)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4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4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三楼309室),提前或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