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LHT-2017-137-C
1.招标条件
本白城市洮北区西郊街道河北村采购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已由白城市洮北区西郊街道办事处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白城市洮北区西郊街道办事处河北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白城市洮北区西郊街道河北村采购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
2.2项目概况:采购安装太阳能路灯220盏。
2.3建设地点:白城市洮北区西郊街道办事处河北村。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施工工期:2017年7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3.6投标人应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5: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