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S223线中牟境K6+240-K36+855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豫公路养〔2017〕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S223与郑开大道交叉处(起点桩号K6+240),终点位于中牟县八李(终点桩号K36+855),路线长度30.615公里,二级公路。其中K6+240至K9+800,长3.56公里,路面宽12米×2幅;K9+800至K12+500,长2.7公里,路面宽度为14米;K12+500至K20+000,长7.5公里,路面宽12米;K20+000至K33+050,长13.05公里,12米×2幅;K33+050至K36+855,长3.805公里,路面宽12米。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见表1)。
表1
标段(合同段)号 起讫桩号 建设里程(公里) 工程内容 备注
No.1 K6+240~K16+000 9.76 路面和交通工程施工
No.2 K16+000~K26+000 10 路面和交通工程施工
No.3 K26+000~K36+855 10.855 路面和交通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投标。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没有担任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起)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持有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可最多就上述任意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投标人须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3.6投标人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上述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