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中央储备粮四平直属库项目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中储粮吉【2017】1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分公司补助、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四平直属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罩棚仓改造工程、配电设备改造、道路地坪维修、14号罩棚仓保温隔热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一至四标段:中央储备粮四平直属库院内。
五标段:中央储备粮四平直属库梨树郭家店分库院内。
六标段:中央储备粮四平直属库北山分库院内。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罩棚仓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配电设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道路地坪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14号罩棚仓保温隔热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六标段:地坪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一至三标段、五至六标段:2017年7月8日至2017年9月6日,共计60日历天;
四标段:2017年7月8日至2017年8月7日,共计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能够承揽本项目的相应施工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投标人均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标段、三至六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所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每个投标人可就上述六个标段投标,允许同时中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