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凤凰水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采购(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0677-1Z170523-257
三、采购项目情况:
二 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全年社保金证明)
2、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供应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6月12日8:30至2017年6月1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