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裸露地绿化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津滨商管许可[2017]7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7986.6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裸露地绿化工程,总绿化面积约188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土工程、绿化工程等。投资额约为17986.6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裸露地绿化工程(一标段),一地块位于渤海石油路南侧,东盐路两侧,二地块位于河南路东侧,三地块位于响螺湾彩带公园北侧。总绿化面积约1521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土工程、绿化工程等。投资额约为2555万元。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7年7月1日 至 2017年11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资格:1、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或绿化或园林绿化施工内容。2、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3、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成员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7)项目部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要求:已竣工的沿海地区2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已备案),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180号(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022-25865517
报名审查资料:3.1条所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社保证明需由当地社保中心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业绩须提供网上公示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