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16]5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出资25%,交通运输部银行贷款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络递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2.2本的建设规模①起点管理区位于主线桩号约K16+500处,由监控通信分中心、主线收费管理设施、养护工区及场区道路等组成。用地面积约4.2公顷,建筑规模约9493.3平米。②终点停车服务管理区位于主线桩号约K38+400处,由停车服务管理设施、主线收费管理设施、养护工区及场区道路等组成。用地面积约7.9公顷,建筑规模约10176.7平米。概算投资额11000(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362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和通风空调工程、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安全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环境监理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3年内具有已完成的完成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 各投标人最多可就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14 9:00:00至2017-6-19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