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15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竞争
性磋商项目“元阳县2017年多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元阳县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业主为“元阳县地方公路管
理段”,资金已落实。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受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
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元阳县。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元阳县2017年多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3建设规模:元阳县多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工程有标志牌、减速带、波形护栏和混凝土护栏,全长14.625公里,基本覆盖比较危险
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详细参数见元阳县2017年多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控制价编制资料。
2.4计划投资:1075288.26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3.3、供应商必须在近三年(2014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省外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申请;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申请的单位,请于2017年 6 月 13 日至2017年6 月 1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
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